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,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等程序,现将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2021——2022年度第一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公示:
名单后附。
公示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9日,共3个工作日,如发现与评审要求不符,请与园林城乡规划学院办公室反馈。
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科办公室
联系人:莫水艳 联系电话: 0772-2725858
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
2021年9月27日
园林-贫困生认定学院名单公示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