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,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等程序,现将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2021- 2022年度第二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公示:
名单后附。
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5日,共3个工作日,如发现与评审要求不符,请与园林城乡规划学院办公室反馈。
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科办公室
联系人:莫水艳 联系电话: 0772-2725858
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
2021年10月13日
公示名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