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,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
经过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等程序,现将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2021- 2022年度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:
名单后附。
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,共3个工作日,如发现与评审要求不符,请与园林城乡规划学院办公室反馈。
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科办公室
联系人:莫水艳 联系电话: 0772-2725858
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
2021年11月3日
上一条:园林与城乡规划学院2020-2021学年度 校级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和“生态奖学金”名单公示
下一条:关于做好我校2021-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关工作的通知
【关闭】